包頭大件運輸主要問題
包頭大件運輸車輛通行存在較大瓶頸制約
包頭大件運輸長期以來存在“制度缺”、“管理亂”、“收費高”、“通行難”等問題,制約了行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也影響到重點工程建設。
制度缺失
對于包頭大件運輸這樣一個事關重點工程建設的專項運輸方式,到目前政府有關部門沒有一個專門的管理辦法。主要依據是交通部2000年第2號令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。把不可解體的大件運輸等同于人為的超限運輸,是造成大件運輸“管理亂”、“收費高”、“通行難”等問題的重要原因。
運輸“管理亂
交通部2000年第2號令規(guī)定,跨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行政區(qū)域進行超限運輸的,由途經公路沿線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分別負責審批。由于各地審批手續(xù)不一、考察標準各異,辦證時間不同,起運地統(tǒng)一協調難度較大。因此,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對公路超限運輸許可作了有關規(guī)定,由起運地公路管理機構統(tǒng)一受理跨省區(qū)市超限運輸許可申請,但沿途協調仍然存在很大難度。
運輸“收費高”
大件運輸收費名目繁多,而且各省標準不一,各地自由裁量權很大,缺乏公開透明的辦事標準。過路費、道路補償費、橋梁驗算費、橋梁加固費、監(jiān)護費以及各種罰款等費用加起來,有的高達正常運費的5—8倍,極端的例子甚至超過了運輸貨物的總價格。特別是經過道路橋梁驗算,符合通行條件,取得超限運輸通行許可,并已交付道路橋梁補償費的大件運輸,還要按照計重收費辦法收取超載費,因此存在重復收費問題。據了解,上述兩項收費往往占到企業(yè)運輸收入的60%左右。
運輸“行路難”
包頭大件運輸通常需要跨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,由于各地執(zhí)法標準不一,一些大件運輸車輛不得不在省界滯留或改裝,甚至不得不繞道運輸。甚至“無牌上路”成為行業(yè)存在的普遍問題。